灌南:县建筑业工伤保险实行按项目参保一个都不能少
发布时间:2018-06-21 09:50 信息来源:灌南县 阅读次数: 字号:【

近年来,灌南县人社局征缴中心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多措并举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实行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截至目前,共为172家32117人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真正实行了一个都不能少。

一是建筑行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合同价的2‰确定,并与住建局等部门合作把参加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按项目参保的新建项目,其工伤保险期限自施工合同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至施工合同载明的竣工日期止;发生工伤时,职工享受与正常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同等待遇。

二是深入企业与建筑公司负责人沟通,并与包商、建筑工人交流,了解建筑项目用工情况和工伤保险参保情况,挖掘尚未参保职工,并督促企业按时申报。(刘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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