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推进总额控制结算方式提升城乡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规范定点医院服务行为,今年年初,该县财政局联合县人社局出台了《灌南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总额控制实施方案》《2018年度灌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结算办法(试行)》。城乡居民基金支付实行“总额控制、按月结算、结余奖励、超支调剂、适当补偿”的总额控制结算模式。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4.11万人,入专户医疗保险基金总额达4.42亿元。通过总额控制结算方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监管得到了有力保障。
普通门诊统筹总额控制主要依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近年来门诊统筹基金实际支付额度和就诊人次等数据为基础;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依据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实际发生住院费用、住院率、基金补偿和规范管理等综合情况,结合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按照规定提取风险调剂金和预留考核调剂金的基础上,扣除异地就医、大病保险、门诊支出等费用,综合考虑各类支出风险因素后,合理确定住院医疗费用总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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