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宁举行,谋划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对实施《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2022年立法规划》进行全面部署。会议强调,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全部实践之中,以科学民主依法原则推进地方立法实践,加快形成支撑探索性、创新性、引领性发展的法规体系,护航江苏高质量发展。我市设立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市领导项雪龙、王加培、杨莉、董春科、王鹏参加。
会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做好地方立法工作,首先要在学懂弄通这一重大思想上狠下功夫,准确把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不动摇,把牢立法方向、明确立法思路、完善法规制度。要自觉与这一重大思想对标对表,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真正把全省上下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科学民主依法原则推进地方立法实践。自觉遵循立法工作规律,高度重视立法资源与立法需求的统筹、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的统一,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协调性、针对性,真正立符合实际之法、有效管用之法。切实尊重人民群众意愿,始终坚持开门立法,自觉从“民心”上考量立法内容,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进一步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做到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任何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依据,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不得违反上位法、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会议指出,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地方立法的护航和保障。要围绕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加强地方立法,针对中央重大战略实施中存在的制度空白和突出短板,深度研究、大胆探索,以先行性、自主性立法为重大决策的实施及时提供支撑和保障,确保“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太湖治理、乡村振兴等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要围绕经济提质增效加强地方立法,针对创新驱动发展、构建良好市场秩序、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等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大立法工作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要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地方立法,既针对最迫切需要立法保障的改革事项强化法规制度建设,又及时将改革中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保障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要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地方立法,着眼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针对教育、就业、医疗卫生、脱贫攻坚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立法工作,依法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会议强调,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责任重大。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从省委做起,省市两级党委要认真履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责任,定期听取人大立法工作汇报,健全立法工作请示报告、协调决策等制度机制,讨论决定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制定中的重大政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推动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范化、具体化。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注重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切实强化法律监督。全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带头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各级行政、监察、审判、检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开展工作,共同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