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民无信不富,企无信不旺,国无信不安”。我市日前出台了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文件,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
为了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展示我市良好形象,为“高质发展、后发先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成为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文件。
《连云港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办法》,主要提出了建立六个方面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七个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三项政务诚信监督机制,落实四个方面保障措施,列出了17项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明确了政务诚信建设领域和方向。
《连云港市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主要提出了2018年到2020年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明确联合奖惩对象和内容,通过实施联合奖惩清单式管理和信息化应用,加快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
《连云港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使用,从总则、公共信用信息的记录与归集、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与应用、信用修复和权益保障、督促和考核、附则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市信用办负责人介绍,政务诚信、联合奖惩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是有效治理失信行为高发问题,使失信者付出足够的代价,并通过实施正面激励让守信者受益,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形成引导社会成员诚实守信的正确导向,从而助推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公共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经济活动中的作用日益加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和使用存在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等问题,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为公共信用信息规范管理提供了准则和依据,对于夯实我市社会信用基础,推进诚信连云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